关于评比“五四优秀青年”的通知

 
         
 

一、评比办法

1 、评比的范围:在校中学生、班干部、优秀青年、团员(半年以上不交团费的团员不得参加评比)

2 、评选方案: 1> 个人申请 ;2> 民主评议的方式 ; 申请“五四优秀青年” 的在 规定时间内 上交文字材料。要求优秀青年 300 字,团干部 500 字,各班级可参考上述字数要求,以更好地表述自己为准。团委对申报的名单进行统一评选,上报校委会;评委由校委会领导担任;

二、评比要求

1 、思想素质高:认真学习文武理论知识,积极拥护和宣传党的路线、方针和政策。有正确的服务思想,能正确处理组织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,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。
2 、业务水平精(团员):熟知团的业务知识,认真参加团干部培训、团员学习工作,组织观念强,自觉遵守团的纪律,积极主动地参加共青团的各项活动,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,按时交纳团费。
3 、生活作风好:能够广泛团结青年,用于代表和维护青年的利益,为广大青年解决实际问题。
4 、组织纪律性强: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,能够带领广大青年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,在和谐校园建设中起到带头作用;无任何违纪行为。
5 、学习成绩优:学习态度端正、目的明确,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现象。
三、具体时间安排

1 、优秀青年申报材料上交截止到 2008 年 3 月 28 日 17 : 00 点,逾期不予办理。

2 、 2008 年 3 月 2 9 日 --- 4 月12 日为优秀青年审定时间;

3 、 2008 年 4 月 12 日 --- 2008 年 4 月 1 9 日公示 “ 五四优秀青年 ” 获奖名单

4 、公示无异议后于 2008 年 4 月 2 0 日填写 “ 五四优秀青年 ” 表格汇总并于二个工作日内上报党支部、校委会;

5 、校团委对各班级推荐的个人进行 7 天的公示后无异议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并颁发勋章(时间另行通知)。

四、奖励办法
优秀青年总名额为 10 名。勋章各一枚 , 并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。
注 :

?  各班班主任、团支书应高度重视“五四优秀青年”的评比工作,及时向广大学生传达工作要求;

?  申报材料如有疑问请咨询总校团委书记处胡 挺老师;

 

北京少林武术学校团委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08 年 2 月 25 日  
 
Copyright © 2004 , All Rights Reserved
版权所有:北京少林武术学校